人人都一定要了解的車禍知識/出車禍該怎麼辦?/遇到車禍該如何處理?調解不成再來要怎麼做?法院流程?如何行使個人權益?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時候你遵守規則,但是還是不能避免三寶的存在,ㄚ圓就是這血淋淋的日子呀! (掩面哭泣😭,所以出車禍該怎麼辦?

好了!咱們回到正題,就在剛剛ㄚ圓從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庭出來,為什麼呢?

因為ㄚ圓在前年十二月發生車禍,ㄚ圓本身是被害人,因為對方違規停車且已經占用機車道,並且開啟車門人蹲在車門前不知道在做什麼、另外加上晚上視線不佳,ㄚ圓騎著gogoro過了十字路口突然看到一陀黑黑的不明物體,騎近一看!發現是一個人的屁股!! 當下ㄚ圓嚇一大跳😱,為了避免這位先生屁股開花,ㄚ圓當下反應趕緊將龍頭往旁邊轉,結果換ㄚ圓華麗的摔車了…..

對方一直跟ㄚ圓道歉,也一直拜託ㄚ圓不要報警,他問需要多少賠償他會負責理賠的,在這裡ㄚ圓告訴各位,絕對不要妥協 !!

⭐人人都一定要知道的車禍知識

1⃣發生車禍該怎麼處理?

A .(1)停車打開雙黃燈,下車檢查車損情況,不要動事故現場維持原狀,如果在車流較多的地方,在車身後方30~100公尺處,先放車用警示三角架,避免後方來車追撞。

     (2)如果有人員受傷,記得不要輕易去移動傷患,撥打119請救護車前來送醫急救,再打110報警,記得就算只是輕微的擦撞!都一定要報警!因為如果沒有車禍紀錄(警察給予的報案三聯單),不止保險公司不理賠,也有可能被反控訴肇事逃逸哦!

     (3)聯絡強制險證上方的0800電話號碼(24小時客服專線)向所屬的保險公司備案,並且聯絡保險業務員,詢問後續賠償程序。

     (4)再警方到場前,建議可以在車子前後左右拍照,包括撞擊點、剎車痕跡、擋泥板、底盤一定要拍照,配合警方做筆錄,也要注意對方是否有酒駕或者無  照。

     (5)筆錄完成後,警方會給予一張報案三聯單       (這張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真的很重要ㄚ圓說四遍😆)

人人都一定要了解的車禍知識/出車禍該怎麼辦?/遇到車禍該如何處理?調解不成再來要怎麼做?法院流程?如何行使個人權益?

2⃣為什麼報案三聯單很重要?

(a)日後可以向管轄的警察局調車禍資料

(b)事故後7日可以要現場圖及照片

(c)事故後30日可以申請研判表

(d)申請保險理賠:車禍事故發生起5日內,務必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被保險人印章到公司申請理賠手續。

記得!!  即使沒有受到重大損傷,再鑑定初判表出來前,都別自行與對方和解賠錢,否則可能影響後續的賠償權益哦!

※ 如果要當場和解的話,記得一定要警方在場時,白紙黑字明確記載雙方和解的損害賠償金與金額細項(包含:車損、醫療費用、因車禍導致無法工作..等),放棄其他民事及刑事的請求權,並且記得一定要載明『除以上項目以外,其他的一切損害均已賠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張。』可以訂立懲罰性違約金,假設有違反約定,違反的一方應給付違約金,加強雙方履約的誠意。並且一式三份,雙方以及警局留存一份,假設當下無法和解也可以到派出所找車禍處理小組,或者到各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也要記載同意撤回意旨。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

3⃣拿到三聯單後續流程?

ㄚ圓遇到的情況比較特殊,對方沒有駕照而且也沒有強制險,所以根本無法從對方的保險公司拿到賠償,而且對方三番五次的放我鴿子,包括本來說要私下和解結果後來人間蒸發,並且欺騙ㄚ圓的保險業務員說已經跟ㄚ圓和解了?!  (ㄚ圓表示黑人問號🙄人人都一定要了解的車禍知識/出車禍該怎麼辦?/遇到車禍該如何處理?調解不成再來要怎麼做?法院流程?如何行使個人權益?

👉會先寄發調解通知書(基本會在車禍地點的區公所進行調解)

區公所調解時,對方一樣沒到,他跟連繫他的工作人員表示他沒空,工作人員問什麼時候方便?對方表示,不知道!當下調解員聽到這件事情,氣得跑來跟我說! 『妳也不用再調解了,直接走法院程序吧!這種人就是欠收拾』我當下無奈的笑笑😅就拿著調解單位開立的調解不成立的單子離開。

👉當調解不成立(和解失敗)時該怎麼辦?

可以拿著調解不成立的單子警察局聲請對方過失傷害,當時警方除了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以外還有跟我要診斷證明書(表示我真的因為車禍受傷)

可能因為疫情因素,ㄚ圓再好幾個月後收到法院傳票簡單來說就是讓我跟對方再去法院檢察庭做最後一次調解,結果對方照樣放ㄚ圓鴿子,ㄚ圓爹陪ㄚ圓去到法院,看到ㄚ圓淡定的樣子不經感到疑惑,我跟ㄚ圓爹說『我已經習慣了​』。

接著裡面就只有一名檢察官跟一名紀錄的人員,詢問我案發的經過種種…之後ㄚ圓也呈上ㄚ圓哥當時幫ㄚ圓拍的現場照片給檢察官當佐證,再離開前我詢問檢察官,『像對方這種沒有到的行為,你們通常會怎麼處置??』,檢察官說『我們會傳喚當事人,如果傳喚無故未到就會發出通緝

後來又過了大約一個多月,ㄚ圓收到通緝書  (當然不是ㄚ圓被通緝啦!我可是奉公守法的乖寶寶呢!,上面標註如果對方在最後的傳喚時間若再不到,就正式發出通緝了!

到了傳喚時間那天,ㄚ圓在上班時接到來自台中地方法院的電話,跟ㄚ圓說,對方到案了,並且有意想跟ㄚ圓調解了,不知道是否同意?

當時ㄚ圓決定再給對方一次機會就同意了,結果再次收到傳票,ㄚ圓到法院的偵查室等了整整二個多小時,結果對方沒來!而且聯絡不上人!

4⃣發生車禍無法和解,該如何走法律途徑?

過了幾個月後,ㄚ圓收到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當下ㄚ圓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只好趕緊求救再當律師的朋友,律師朋友告訴我,ㄚ圓在收到起訴書後再等一周,打電話給台中市地方法院服務櫃台先表示自己是告訴人,詢問股別案號,提供對方姓名、身分證字號就可以查詢,問到股別案號後,再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送到法院(以下是律師朋友提供給我的範例)記得原本跟影本都要各寄一份哦!另外再一份影本自己留存

<掛號寄達>  台中市地方法院刑事庭 收  (地址:403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自行送件> 直接到台中市地方法院,那邊有個專門收件的櫃台,會直接代收。

人人都一定要了解的車禍知識/出車禍該怎麼辦?/遇到車禍該如何處理?調解不成再來要怎麼做?法院流程?如何行使個人權益?/刑事附帶民事訴松起訴狀

🌟在這裡特別感謝 悅成法律事務所-吳憶如律師  多虧妳不厭其煩的協助在法律面前無措的我關於法律諮詢 歡迎各位諮詢 悅成法律事務所-吳憶如律師 真的是一位專業負責任又態度非常棒的律師哦!!!

延伸閱讀 睡覺也能賺錢的收入是實現被動收入來源?還是睡醒變成調解賠償?

人人都一定要了解的車禍知識/出車禍該怎麼辦?/遇到車禍該如何處理?調解不成再來要怎麼做?法院流程?如何行使個人權益?/悅成法律事務所-吳憶如律師

後來過兩天ㄚ圓又收到兩張法院傳票,一張是開調解、另一張是上法院,在同一天不同時段,先調解後開庭

👉開庭前最後一次調解

到了那天對方來了,對方一直跟我表示說,他當天睡過頭,忘記這件事情了…. (ㄚ圓心裡面OS你覺得我很傻嗎!?🙄​

後來調解的時候,對方說他剛找到工作,要領到薪資才能還款,最後我與對方談好賠償金4萬元,從8/15開始分期還款,每個月每期還一萬元,後來我們就等待調解筆錄,一定要確認內容沒問題再簽名!! (當時ㄚ圓跟對方的調解筆錄內容被打錯…差點撤銷告訴😱​

當時裡面一位長官問我說,『你們不是調解好了?為什麼不撤銷告訴?』,我說『我怕對方沒有還款呀!我想等他所有賠償還完我再撤銷』,那位長官又說『法院不會等你這麼久,所以可以先撤銷』,我堅定的說『不了!我堅持不撤銷告訴,等對方還清賠償我再撤銷!』 (當下只有一個想法,這位長官您是對方派來的嗎……?😡人人都一定要了解的車禍知識/出車禍該怎麼辦?/遇到車禍該如何處理?調解不成再來要怎麼做?法院流程?如何行使個人權益?​各位千千萬萬別傻傻先撤銷告訴,現在想起來還好ㄚ圓當初沒撤銷告訴…

🌟車禍刑事部分的過失傷害,如果ㄚ圓撤銷告訴,對方不會有刑責問題(包括過失傷害以及無照駕駛),而且一旦撤銷,未來想要請求檢察官起訴的時候,ㄚ圓不能再起訴車禍案件算是小案件法院是不會等你太久沒錯,但是並不代表不能法院會要你當下馬上撤銷告訴,還是有一定的緩衝期間。

👉調解完開庭

接著開庭時,法官詢問雙方調解是否成立,也再次詢問我是否要等到所有賠償還清才撤銷?我表示『是!』法官表示『我了解了,也請對方按時還款,不然如果起訴是要負擔刑事責任,而且無照駕駛,刑法也會加重哦!』『也請告訴人ㄚ圓我如果如期收到款項,記得撤銷告訴,不然法官他老人家會找我們去法院泡泡茶聊聊天』​

結果各位猜猜…… 他8/15還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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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    當然沒有啦!!

後來書記官有聯繫我是否有收到償還的款項,我表示『沒有收到』,書記官表示『那我了解了!到時候可能要再麻煩你們到法院一趟』

5⃣收到調解筆錄後,該怎麼調對方的財產以及所得?並且如何申請扣押?

這時候ㄚ圓的律師朋友教ㄚ圓,當收到法院調解程序筆錄,ㄚ圓就可以拿著法院調解程序筆錄到國稅局調對方的財產以及最近所得,如果對方名下有財產可以申請扣押,到國稅局會寫申請單以及身分證印章500元規費

👉如果知道對方的工作地點如何申請強制執行扣押薪資?(民事)

確定對方在哪裡工作,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對方薪水,因為ㄚ圓的對方當事人名下只有一台機車跟一台汽車,所以後來ㄚ圓決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對方薪水。

需要準備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向第三人扣押並收取薪資),以及證物(證明現在任職地點)法院調解程序筆錄正本還有規費賠償金0.8%(也就是40000*0.8%=320元),一樣寄給法院或者直接送件,再來會收到一份法院執行命令,如果對方確實有再該處上班,公司十天內沒有發出異議,就可以開始執行

🌟記得自己也要留一份備份,另外因為強制扣留屬於新案件,所以執行狀的案號跟股別不用打。

👉請求檢察官起訴對方(刑事的過失傷害以及無照駕駛)

後來又收到傳票,就這樣又過了兩個月也就到了今天,對方在法院門口就一直跟我說很多,說他現在處境有多可憐,又沒有工作了,等下不要太強硬之類的…我只有淡淡的表示『我們近法院以後再說吧!』

我心裡想….
<第一> 因為這件事情拖了整整快三年的時間,三年的機會夠多了吧?我真的覺得累了,而且只是4萬元,很不值得。​

<第二> 我在8/12還提醒對方要記得還款,對方8/13表示他OK他知道了,之後8/15竟然跟我表示說,怎麼這麼快就15號了!?我現在沒這麼多錢付給你,而且我現在在工作很忙。(所以表示你依然有收入…而且你在調解時說自己10號領薪水,15號就沒錢了!? ​😱

<第三> 你表示自己很可憐,只能住在員工宿舍,你今天又跟我說,你又沒有工作了,結果住址沒有變?!​

結果就是,對方在法官面前表示自己現在沒收入,但是他再來”每個禮拜”會還我5000元  (聽到這裡我們在場包括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全部傻眼🙄​,沒有收入還能誇下海口說每個禮拜還5000元!? 那之前一個月1萬還不出來是怎麼回事? 全台ATM都壞掉了是嗎…?

法官問我的想法,我表示『我看不見對方的誠意,而且將近三年的時間我也累了,我請求檢察官起訴對方,謝謝!』最後法官告訴對方『再來你會有刑事上的責任,包括拘役、易科罰金….等』

審判完,我看到對方站在門口明顯有話想跟我說,我直接轉頭就走  心裡面只有一個字   爽 !!

6⃣結論

跑法院真的費時又費工還要花少量的金錢,但是有時候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該硬起來!!

不過我也從這三年得到以上寶貴的經驗,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把我的實際經歷分享給各位,當然不希望有人碰到事故!

分享的用意,是希望如果真的不幸碰到事故不至於驚慌失措

希望對你們有幫助哦~願各位 平安順利

人人都一定要了解的車禍知識/出車禍該怎麼辦?/遇到車禍該如何處理?調解不成再來要怎麼做?法院流程?如何行使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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